(1)伞形项目实施
伞形项目就是将生产同一类型产品的企业的ODS改造活动打捆后统一向多边基金申请,统一实施的项目执行方式。多边基金共批准了我国7个泡沫伞形项目,其中2个为PU硬泡子行业,5个为PE/PS子行业。伞形项目的国际执行机构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内由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共同组成的行业工作组负责。鉴于泡沫行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水平落后的现状,为优化产业结构,保证淘汰效果,伞形项目实施过程创新地结合了企业间的工业重组行为。
三个PE伞形项目分别涉及25家、27家和27家泡沫企业,共实现淘汰CFC-12共2842.4吨。通过合厂并线方式,节省了项目公用工程的资金投入,更加有效地利用了赠款资金,提高企业生产装备水平,减少了网套行业过剩的生产能力,获得了ODS淘汰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双赢。
两个PS两个伞形项目分别涉及9家和7家泡沫企业,实现淘汰CFC-12共1109吨。项目中销毁了部分PS发泡餐盒生产设备,而改为目前市场急需的建筑保温隔热发泡板材,从而实现了企业产品方向的战略性转变。
PS/PE子行业的淘汰较为顺利,主要原因是其替代发泡剂丁烷、石油液化气等相比CFC-12具有价格优势,企业可以在改造后降低生产成本。
PU子行业在1999年和2000年申请多边基金批准了两个PU硬泡伞形项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是该项目的国际执行机构。PU1项目包括31家硬泡企业,淘汰量707.3吨;PU2项目包括26家硬泡企业,淘汰量891.4吨。
(2)PU行业CFC-11整体淘汰计划实施
PU泡沫行业计划的国际执行机构是世界银行,国内由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组成的行业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
在PU行业CFC-11整体淘汰计划实施前期,项目执行方式优先考虑工业重组项目。行业计划共批准了11个项目,实现淘汰CFC-11共7094吨,赠款金额共2957万美元,涉及共122个企业。这些项目采取了各种形式的工业重组方式,形成了几个大企业集团。
重组项目引导企业走技术创新、提高管理水平的路子,引导企业走出低价低质竞争的误区,对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引导作用。但重组项目也存在着项目执行期过长、牵头企业侵害小企业权益等问题。从2006年起,泡沫行业计划不再优先支持工业重组项目,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采取单个项目方式或重组方式申报项目。截至目前,泡沫行业计划已经批准单个项目45个,实现淘汰CFC-11共1286吨,还有40个项目已经基本准备完毕。
除了企业水平的投资活动,行业计划中还组织了较多的技术援助活动,如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泡沫ODS淘汰网站、企业宣传培训会议、行业技术交流会议、新的替代技术应用的研究、标准修订等。这些技术援助活动为促进整个行业的淘汰进程、项目的顺利准备和实施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截至2004年年底,PU泡沫行业计划实施较为顺利,2002-2004年度的消费控制目标和项目合同目标都已实现,该行业有可能在2007年底之前完成整个行业的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