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有效地实施《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进出口以氯氟烃(CFCs)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的公告》(以下简称“家电禁令”),提高地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执法检查能力, 2008年7月29日,环境保护部对外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外经办”)联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了“家用制冷行业CFCs禁令公告实施质检部门培训会”。外经办杨礼荣处长和质检总局于群利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质检总局及23个省市自治区的地方质检部门近40人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履行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的背景,并对《家电禁令》的详细内容进行了解读。来自家电协会和企业的专家从不同的角度系统全面地讲解了如何识别和区分CFCs和非CFCs产品。
培训期间,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海信(南京)电器有限公司的生产线,并由随行专家及企业相关人员介绍了非CFCs生产线的主要特征。
本次培训是在家电禁令的执法检查进入实质性阶段举办的。通过培训,相关人员掌握了基本的检查检验方法,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