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中国全氯氟烃/四氯化碳/ 哈龙加速淘汰计划协议》,2007年7月1日后,中国将保留一条CFCs生产线,分别在2008和2009年度每年生产不超过550吨CFCs,目的为满足吸入式气雾剂药品(MDI)的消费需求,其他生产线都要求在7月1日之后拆除。
2007年4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由来自政府、化工行业、MDI生产企业及化工规划设计等单位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梅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提交的保留CFCs生产线申请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委员会从产品与市场、生产装置与技术、经济运行与生产成本、生产管理与控制和停止向MDI供应CFCs后其生产线的处置计划与承诺等五个方面对企业提交的报告进行了评议,形成了最终的评审意见,一致同意保留浙江衢化的CFCs生产线。
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外经办决定发布“关于同意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保留吸入式气雾剂药品用CFCs生产线的通知”,同意保留浙江衢化公司的CFCs生产线,分别在2008年和2009年每年生产不超过550吨的CFCs以满足吸入式气雾剂药品的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