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予以2020年度四氯化碳原料用途使用备案,现将备案情况进行公告,具体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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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附表:2020年度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四氯化碳原料用途使用备案情况表
2020年度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四氯化碳原料用途使用备案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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