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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培训视频教材摄制项目的招标公告

【时间】2018-03-30【来源】项目三处

各有关单位:

  中国政府获得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的项目赠款,世界银行为项目国际执行机构。

 

  随着《蒙特利尔议定书》二阶段履约淘汰进程的推进,消耗臭氧层物质(ODS)非法贸易带来的风险日益显现。由于ODS产品专业性强,认知难度高,需要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提供持续的机制性业务培训,提升受训部门ODS履约意识和管理能力,为了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防范和打击ODS非法贸易,本项目拟委托专业机构,按照不同受众,拍摄并制作分别针对海关、商务及企业培训的视频教材,用于培训班授课。该视频教材主要内容包括ODS基础知识,ODS履约背景,以及针对不同受众部门的ODS进出口管理侧重点。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本项目预计2018年5月启动并开始工作,项目执行期8个月。有兴趣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资质评定的标准如下:

 

  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影视领域具有丰富的宣传经验,兼具生态环保和影视两方面专业知识(需提供纸质复印件,如已签署合同的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和封面等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高清拍摄设备、三维机房、后期编辑机房、录音机房等视频制作的专业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参与国际环境公约报道等方面经验,对相关国际环境公约比较熟悉(需提供相关报道的证明材料)优先;

  4、具有与国家部委宣传片、专题片的合作经验优先;

  5、获得过相关领域国家级奖项优先。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1年1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或以分包咨询顾问身份共同投标。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CQS)方法评选确定。

  如有其他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项目三处 郭震宇

  电话:010-8226888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811室

  邮编:100035

  传真:010-82200524

  电子邮件: guo.zhenyu@mepfeco.org.cn;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18年4月13日下午5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合同处 肖穗子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0室

  邮编:100035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接收电子邮件:xiao.suizi@mepfeco.org.cn

     

  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18年3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