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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化碳生产国家监控平台建设项目意向征询公告

【时间】2020-02-26【来源】履约一处

  作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一种,四氯化碳(CTC)是甲烷氯化物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曾广泛用作工业领域的加工助剂、清洗剂、试剂及化工原料等。为保护环境,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根据《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和国家有关规定,我国自2010年1月1日起,已全面禁止了除非ODS物质的原料用途和特殊用途之外CTC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为保障国家持续履约,完善副产四氯化碳长效履约监管机制,生态环境部决定建立四氯化碳生产国家监控平台,并委托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承担四氯化碳生产国家监控平台的建设工作,以实现对全国所有甲烷氯化物生产企业副产四氯化碳的实时监控。

 

  按照四氯化碳生产国家监控平台建设方案,我中心拟利用部分行业计划资金公开招标选择一家有资质的软件开发机构承担四氯化碳生产国家监控平台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该系统将布设在生态环境部,由我中心负责指导系统的开发和日常运行管理。四氯化碳生产国家监控平台将实现我国甲烷氯化物副产四氯化碳企业(现有17家)四氯化碳在线监测管理系统的联网,将企业所涉四氯化碳环节的主要实时监控数据接入该平台,实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企业对副产四氯化碳的全过程数据及关键工况参数的实时信息共享,掌握四氯化碳流向,有效支撑履约执法监管。

 

  一、工作内容

  四氯化碳生产国家监控平台主要包括中心监控系统和手机应用APP两个部分,采用大数据技术以及远程监控模式,动态跟踪四氯化碳的生产、储存、销售、处置信息,形成具有实时信息交互、数据记录、分析汇总、综合统计查询、报表自动生成、预警等基本功能的动态信息监管平台。平台应具备运行可靠、准确安全、开放实用、可扩容、改造和升级。

 

  手机应用APP主要供执法人员使用,能获取中心监控平台关键管控信息,具备手机端填报、信息上传、地理定位,界面美观友好,操作简捷方便,数据可视化。

 

  二、时间要求

  本项目预计2020年3月开始执行,2020年8月底前完成系统测试和部署,进入系统试运行;2020年11月底前进行项目最终验收。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与

  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的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叁级(含)以上证书;

  8、在组织机构、软件开发能力、软硬件条件等方面具有满足履行本项目合同的实力;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0、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具有安全管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2、近3年承担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下方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龚兴明

  电话:86-010-82268908、13541683866

  电邮:gong.xingming@fecomee.org.cn

  联系人:鲁成钢

  电话:86-010-82268988、13911270793

  电邮:lu.chenggang @fecomee.org.cn

 

  五、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书接收人:卢俊名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01室

  电话: 010-82268845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邮政编码:100035

  接收电子邮件: lu.junming@fecomee.org.cn

  截止时间:2020年3月16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后。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