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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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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哈龙行业计划完成报告

大气平流层中的臭氧层可以吸收绝大部分有害的紫外线,使地球生物免受危害。但人类大量使用的一些人造化学品严重破坏了臭氧层,导致大量有害的紫外线直射地球,给地球生物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损害。科学界把这些破坏臭氧层的化学品统称为消耗臭氧层物质(简称ODS)。为了保护臭氧层,逐步淘汰ODS,国际社会分别于1985年和1987年签署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简称《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简称《议定书》)。我国分别于1989年和1991年加入了《公约》和《议定书》。

按照《议定书》规定,中国消防行业需要淘汰附件A第二组哈龙1211和哈龙1301。1993年1月12日,中国政府批准执行《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并在多边基金的资助下,开始实施淘汰ODS的行动。

为了确保消防行业哈龙淘汰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国在淘汰哈龙前期开展了大量工作。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简称SEPA)的统一规划下,公安部(简称MPS)消防局召开多次交流会,做了充分的前期宣传工作,进行了全行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研讨会,研究了替代品发展战略,编制了《哈龙淘汰战略》等多项重要活动。

1993~1997年中国实施了一系列哈龙淘汰单个项目,项目金额达465.7万美元,对于哈龙的淘汰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单个项目的淘汰方式在中国复杂多样化的行业间及经济快速增长中具有局限性。在1995年6月在西安召开的“中国淘汰ODS行业战略国际研讨会”上,首次提出了行业整体淘汰的概念,在第17次执委会会议上,执委会批准了“由世界银行(以下简称WB)进一步开发行业机制”的项目准备费。WB代表中国政府申请经费,用于开发以行业为基础的淘汰方式。中国消防行业哈龙1211和哈龙1301的消费量占全国ODS消费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且哈龙的ODP值较大。因此,消防行业哈龙的淘汰对《国家方案》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中国选取了消防行业作为行业整体淘汰方式的试点行业,也成为中国第一个实施整体淘汰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