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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

您所在位置首页项目信息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三氯乙烷(TCA)生产行业淘汰

TCA行业计划完成报告

1,1,1-三氯乙烷(以下简称TCA)为《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附件B第三组受控物质。2004年7月中国政府制定的《中国TCA生产行业淘汰计划》在第43次多边基金执委会上得到批准,标志着中国TCA生产行业淘汰行动的正式开始。该计划批准资金为210万美元,分两个阶段计划执行,其中第一阶段计划140万美元,用于TCA生产2004年~2008年度淘汰;第二阶段计划70万美元,用于TCA生产2009年~2010年度淘汰。截止2010年1月,中国在不到6年的时间内兑现了将国内TCA生产削减到零并完全淘汰的国际承诺。在淘汰过程中,共关闭TCA生产企业4家,淘汰了113 ODP吨TCA生产量。到2012年12月31日,已使用多边基金赠款2,053,954.86美元,节余资金46,045.14美元。TCA生产行业淘汰行动是中国保护臭氧层履约行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淘汰行动的完成标志着中国行业计划新的里程碑。

在淘汰计划的制定上,根据下游消费行业淘汰协议,TCA生产行业调整了时间表,将TCA生产总量削减到零的截止时间从《议定书》中的2015年提前至2010年。TCA生产行业整体淘汰计划以世界银行为国际执行机构,由其负责协助并监督中国履行协议。国内由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设立了TCA行业工作组,其中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为国内执行机构,TCA行业工作组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

在淘汰计划执行期间,中国TCA生产总量得到了有效地控制,在准许的最大生产量以内。拆线活动执行效率高,国内共4家企业,其中有3家在2005年前即完成装置的关闭和拆除,最后1家也在要求期限内完成了生产线的拆除。

淘汰行动的顺利实施得益于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在中国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和保护臭氧层多边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协助下,TCA行业工作组得以全面、稳步、按计划地推进行业淘汰行动。通过适时发布规章政策,以行政手段保障了初期产能控制、中期产量限制和后期生产完全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