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伊始,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组织和领导下,烟草行业依照《中国烟草行业 CFC-11 整体淘汰计划》,历时 7 年,逐步削减并最终淘汰了 CFC-11 的消费,全面拆除 了 73 套 CFC-11 烟丝膨胀设备,为我国提前淘汰 CFCs 目标的实现做出了突出贡献,受 到了国家环保总局和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的高度赞扬。
1998 年 5 月,为组织和实施烟草行业的 CFC-11 淘汰行动,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 环保总局联合成立了中国烟草行业 CFC-11 整体淘汰特别工作组(以下简称特别工作 组)。在多边基金的支持下,经过近 2 年的努力,特别工作组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完成 了全国烟草企业 CFC-11 消费数据调查,制订了《中国烟草行业 CFC-11 整体淘汰计划》, 并于 2000 年 3 月,在第 30 次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的会议上获得批准。该计 划对中国烟草行业 CFC-11 的消耗现状和未来发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 订了详实、可行的整体分年度逐步淘汰 CFC-11 的方案。特别工作组在国家烟草专卖局 和国家环保总局的领导下,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的支持下,积极组织了 行业计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在行业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国家烟草专卖局积极推进保护臭氧层工作的开展,全面 规划、精心组织,严格执行《中国烟草行业 CFC-11 整体淘汰计划》,专门颁布了《烟 草行业氟里昂消费配额管理办法》,对烟草行业 CFC-11 的消费实行配额管理,并建立 起行之有效的监督和实施系统,包括确保淘汰计划执行的管理信息系统,颁布和修改了 《CFC-11 替代工艺的技术和安全性的规范》、《膨胀烟丝的质量标准》、《烟草行业拆除 CFC-11 烟丝膨胀设备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从政策制度上保证了淘汰工作的顺利进 行。此外还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广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使 用,按计划部署并全部拆除了消费 CFC-11 的 73 条烟丝膨胀设备,在 2007 年 1 月 1 日 前完全实现了在烟草全行业淘汰 1,090 吨 CFC-11 消费量的目标,为我国提前淘汰 CFCs 做出了重大贡献。CFC-11 消费的配额制度对于消减并最终全面淘汰 CFC-11 的消费起 到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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