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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强盛功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四氯化碳使用配额调整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2-02-28【来源】

 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四氯化碳(CTC)使用配额企业需要进行配额调整事项的,应当向生态环境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可进行调整。目前,我部收到江苏强盛功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配额调整申请,申请进行CTC使用配额主体调整。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配额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22228日至3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设立如下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56455958226891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

邮政编码:100006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表  四氯化碳使用配额主体变更情况表


序号

变更前企业主体名称

变更后企业主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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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强盛功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强盛功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白茆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