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
成立于1991 年,由 18 个部委联合组成,是中国政府跨部门间的协调机构,负责履行《维也纳公约》 和《蒙特利尔议定书》,组织实施《国家方案》,并审核各项执行方案和提出决策性意见。
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成立于 2000 年,由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组成,全 面负责有关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事宜。
保护臭氧层多边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PMO)
设在环境保护部,负责有关保护臭氧层多边基金项目的选择、准备和报批工作,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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