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2家符合要求的四氯化碳原料用途使用企业予以2024年度四氯化碳原料用途使用备案。现将备案名单进行公告,具体见附件。 联系电话:010-82268263、010-82268902 2024年8月5日 附件:2024年度第四批四氯化碳原料用途使用企业备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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