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中昊晨光(自贡)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含氢氯氟烃(HCFCs)原料用途使用企业予以2024年度第六批HCFCs原料用途使用备案,现将备案名单进行公告,具体见附表。 联系电话:010-82268913、8226892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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