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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在位置首页专题报道2005年9.16国际臭氧日活动发言

深圳市环保局代表发言

【时间】2007-12-08【来源】

  

深圳市在创建臭氧层友好省市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局长 郭雨蓉

尊敬的马和励先生,
尊敬的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
各位来宾、各位代表:

    下午好!

    首先,我谨代表深圳市环保局向前来深圳参加本次会议的各位来宾和代表表示诚挚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对我市的环保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国际机构和国家环保总局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一直以来,我市政府高度重视臭氧层耗损问题,并在中国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方针和计划,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努力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为了推动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2003年10月我市环保及经贸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逐步淘汰氟里昂推广使用无氟制冷剂工作的通知》,2005年9月1日我市又以市政府名义颁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通告》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和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在开展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工作中,我市还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的支持指导和多边基金的帮助,我市的清洗、烟草、泡沫等行业积极参与了国家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行业整体淘汰计划,在此过程中,共使用国际赠款达2054.6万元人民币及50.7万元美元。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开展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目前我市相关行业的16家企业已全部完成了淘汰任务,减少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消费量达到396吨。

    今天上午,我市与吉林省、山东省、海南省等兄弟省市共同发起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倡议,这不仅是强化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保护全人类共同家园的重要途径,也是优化区域和城市经济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实力的现实要求,更是贯彻落实今年“9.16国际臭氧层保护日”纪念活动主题“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行动”的实际行动,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愿意与吉林、山东、海南等省(市)一道,将完全停止生产和使用全氯氟烃(CFCs)和哈龙这两大类主要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时间,提前到明年的7月1日以前。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是由市政府作出一系列决定:自今日起,本市将不得生产、储存、销售CFCs类制冷剂和含有CFCs类制冷剂的产品。为进一步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排放,特别对现有的CFCs制冷系统要求在2007年7月1日前置换或改造为替代制冷剂系统;同时,凡是生产、储存和销售用于维修等必要用途的CFCs类制冷剂,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在维修时补充此类制冷剂,必须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市将要求所有具备汽车空调、工商制冷、建筑中央空调维修资格的单位,都配备回收设备,并在维修时对CFCs进行回收。其次,着力建立多部门联合管理机制,稳步有序地开展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工作:由发改部门负责,环保、质监等部门配合,对新设生产CFCs类制冷剂和新设生产使用CFCs类制冷剂的冰箱、空调等制冷设备的建设项目把关,不予立项;由工商部门负责,环保、质监部门配合,督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再销售CFCs类制冷剂产品和含CFCs类制冷剂的制冷设备;由环保部门负责,贸工、发改部门配合,在中央空调、大型工商制冷设备中提前逐步淘汰CFCs类制冷剂,并采用国际通行或国家认证的成熟技术进行整机替换或改造;第三,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专项行动,在生产和消费领域冻结我市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使用量;第四,为更好地储存CFCs类制冷剂并加强监管,我市将研究设立CFCs类制冷剂回收与储存中心并争取早日建成;第五,出台一系列政策,通过政府采购等手段推动和促进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工作。

    通过几年来在推进减排ODS工作中,我们也体会到政府多部门联合和市政府与企业、社会联手从生产、销售、使用领域进行控制的经验,也为在其它行业推进清洁生产提供了十分有意义的借鉴经验。

    为保证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热切希望国家环保总局等上级机关和相关国际机构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一是加快制订出台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提高我市淘汰工作的效率及可操作性提供法律保障;二是组织对地方政府参与淘汰工作的环保、质监等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为我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具体项目(如中央空调CFCs制冷剂替换、CFCs制冷剂集中回收中心等)提供财政支持、技术指导及其他帮助。

    最后,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大家中秋快乐,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