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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
2024年度含氢氯氟烃和氢氟碳化物生产配额调整的公示

【时间】2024-06-13【来源】履约一处

 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及配额核发管理的有关规定,含氢氯氟烃(HCFCs及氢氟碳化物(HFCs)生产企业需要调整配额的,应当向生态环境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可进行调整。目前,我收到11HFCs生产企业提交的14项有关2024年度HFCs生产配额调整申请及4HCFCs生产企提交的2有关2024年度HCFCs生产配额调整的申请。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企业的生产配额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24613日至619

公示期间设立如下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564559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

邮政编码:100006

 

 

二〇十三